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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2

  党组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对工商联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地发挥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程序化,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 基本原则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

  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切实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服从市委及市委统战部领导,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围绕促进“两个健康”重大职责,着力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工作推动能力、持续创新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确保党组活力和团结统一,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

  (三)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市工商联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支持工商联主席工作,加强对工商联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

  二、议事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

  (二)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四)业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制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事项处置;

  (五)重要人事任免、调整、考核、奖惩等事项;

  (六)一次性支出金额 1万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安排;

  (七)1万元(含)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年度预算安排、年中预算调整及预算执行情况;

  (八)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

  (九)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重大事项;

  (十)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

  (十一)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二)工商联组织发展计划、直属商会发展计划、直属商会党建工作和吸收团体会员、对直属商会实行动态管理等事项;

  (十三)确定或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十四)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组织

  (一)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成员召集。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可以请党外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参加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党组会议议题确定需要遵循以下程序:1.议题由部室提出初步意见,与分管负责同志充分协商一致后报办公室汇总,经秘书长审核报党组书记审定。2.需要党组会议审议的书面材料,由提报部室负责起草,于党组会议召开前3 天送党组成员征求意见,并报党组书记审定。内容涉及多个部室的,应于会前形成一致意见后由牵头部室提交。3.全省工商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要第一时间向党组会议或党组书记及时报告会议精神。4.其他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

  (四)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五)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可召开紧急会议,议题在会上提出。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或因人数不足无法召集会议,但又必须尽快作出决定的,由党组书记临机处置;或经请示党组书记同意,由党组成员临时处理,处理情况应向下一次党组会议报告。

  (六)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 党组会议决定要向未能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通报。

  (七)党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要坚持如实记录、突出重点的原则,真实反映会议情况,并对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按照规定存档备查。会议研究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重大工作措施及其他适合公开报道的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决策落实

  (一)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督促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

  (二)党组成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抓好党组决策贯彻落实。

  (三)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服从党组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也可以按照正常渠道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不得在其他场合发表不同意见,更不能唱反调,甚至做“两面人”。

  (四)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党组成员擅自决策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保守秘密, 不得泄露会议讨论情况和不能公开的会议决定。

  (六)办公室负责对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召集

  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主持。

  三、参会人员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组织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各部室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周工作计划方案,同时提出需要办公会议协调的相关事项;

  (三)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主要领导对近期工作进行小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四)对专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五)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五、督导落实

  例会拟定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督导、调度。

  “机关大讲堂”制度

       一、举办时间

  一般每周五下午举办,因工作需要可随时举办。

  二、会议召集

  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主持。

  三、参加人员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四、活动内容

  讲理论,讲政策,讲业务,讲体会,讲“在知爱建”活动中的典型事迹。

  五、活动形式

  以“领导干部带头讲、部室长必须讲、业务骨干积极讲、聘请专家专题讲”为主要形式,横向看业务水平、纵向看能力提升,对标服务对象需求,弥补短板弱项。切实在活动中提高理论水平、增强思想认识、提升业务素质、振奋精神面貌,进一步转变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提升服务“两个健康”的能力水平。

  请示报告制度

  一、请示事项

  (一)涉及“两个健康”工作全局、需由会党组统筹考虑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

  (二)各部室重点业务工作、重要评比表彰奖励等;

  (三)以滨州市工商联名义举办的会议活动;

  (四)以滨州市工商联及党组名义印发的重要文件;

  (五)需要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的会议活动;

  (六)机关干部职工出差、请休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请示的重要事项。

  二、报告事项

  (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省工商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

  (二)贯彻落实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交办事项的情况;

  (三)党组会决议执行情况;

  (四)部室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室请示报告事项应当充分酝酿,并与分管负责同志协商一致;

  (二)请示报告重要事项一般提前5个工作日作出书面汇报,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可以在职责范围内按规定履职尽责或口头请示,并及时跟进后续请示报告;

  (三)严格执行市委关于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文风的规定,重点反映重要工作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弘扬“短、 实、新”的文风,切实提高请示报告质量;

  (四)请示要阐明请求事项、相关理由、背景情况,并提出明确意见和可行方案,坚持一事一议;

  (五)报告要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参考价值 既要讲事实又要有归纳分析,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四、追责问责

  市委已经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查机制,并将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视范围,定期通报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的情况。办公室要及时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纳入机关督查工作范围,严格事前审核、事后跟踪。对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党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市工商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本规定所称请假,是指因事、因病请假或符合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的婚假、产假等。

  (三)建立考勤制度。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签退,不得代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不得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因私短暂外出,须向办公室或有关人员请假。领导干部和部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或符合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的婚假、产假等假期实行事前审批,按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按程序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五)党组书记请假按照市委有关要求审批;班子成员请假,由党组书记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其他工作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一天的,须经党组书记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六)请假应说明请假事由、地点、起止时间等,病假需附医疗机构证明。

  (七)如遇紧急情况,事先无法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应及时向审批领导报告并报办公室备案,后补办相关手续。

  (八)请假期满应及时向审批领导销假,在《请假审批表》上签字备注并报办公室备案。因工作原因提前返回的,应及时销假并报办公室备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申请续假;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

  (九)因事请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本年度带薪休假待遇。

  (十)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公务员法》规定,予以辞退。

  (十一)办公室负责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机关人员带薪年休假按照市政府《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

  (十三)机关干部职工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选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依据之一。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维护财务纪律,保证生活和工作需要,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审批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需经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严格按照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填写,注意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一律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和事由。

  (三)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实行专人专管,专柜存放,专人缴验。

  二、固定资产管理

  工商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或政府采购;办公室配备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严格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报批手续。

  三、财务监督管理

  机关各部室要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的思想,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专门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公正廉洁,服务周到,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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